一、辦理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八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民辦教育工作。
2. 第十二條: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權限審批;……
3.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申請設立實施中等學歷教育和自學考試助學、文化補習、學前教育等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由擬設立機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4. 《國務院關于當前發(fā)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fā)〔2010〕41號)五、加強幼兒園準入管理 各地根據國家基本標準和社會對幼兒保教的不同需求,制定各種類型幼兒園的辦園標準,實行分類管理、分類指導??h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批各類幼兒園。
二、承辦機構
審批股。
三、服務對象
自然人。
四、申請條件
舉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申報材料
申辦報告
六、辦理流程
1.受理
2.審查
5.辦結
七、辦理時限
1.法定時限:1個工作日
2.承諾時限:90個工作日。
八、收費依據及標準
無
九、咨詢方式
0557-5061302
辦理流程:
申請人通過在安徽政務服務網http://sz.ahzwfw.gov.cn/或到政務服務中心進行申請;
1.受理:受理人員通過安徽政務服務網或窗口受理,符合受理條件進行受理,不符合受理條件退回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2.審查:工作人員通過安徽政務服務網或線下進行審核審批;
3..辦結:符合條件的予以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