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縣孫圩子鎮(zhèn)程蔣山村村莊規(guī)劃 2021-2035 年) 批前公示內容
《蕭縣孫圩子鎮(zhèn)程蔣山村村莊規(guī)劃(2021-2035 年)》經過廣泛調查論證、
深化,目前已編制完成規(guī)劃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自然
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強村莊規(guī)劃促進鄉(xiāng)村振興的通知》(自然資辦發(fā)(2019]35
號)等要求,為切實增強規(guī)劃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學性,現依法組織《蕭縣孫 圩子鎮(zhèn)程蔣山村村莊規(guī)劃(2021-2035 年)》批前公示,公示期間有關單位和個 人對該方案如有意見或建議,請于公示期內向孫圩子鎮(zhèn)人民政府反饋,以便進
一步修改完善,逾期未反饋,視為無意見。
依據有關規(guī)定要求,現將規(guī)劃進行公示。
一、項目名稱:
《蕭縣孫圩子鎮(zhèn)程蔣山村村莊規(guī)劃(2021-2035 年)》
二、公示期限:30 天
三、公示地址:蕭縣孫圩子鎮(zhèn)程蔣山村
四、公示類別:村莊規(guī)劃
五、聯系單位:孫圩子鎮(zhèn)人民政府 聯系人:鄭靖
聯系電話:15856236555 郵箱:49841601@qq.com
六、公示內容:
(1)村域國土空間規(guī)劃圖
(2)重點區(qū)域建設總平面圖
(3)近期建設項目(工程)表
(4)國土空間規(guī)劃用途管制規(guī)則
孫圩子鎮(zhèn)人民政府
2023 年 11 月 13 日
1.村域國土空間規(guī)劃圖
2.重點區(qū)域總平面圖
3.近期建設項目(工程)表
程蔣山村近期建設項目(工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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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號 |
項目(工程)名稱 |
項目類型 |
建設規(guī)模 (公頃) |
用地面積 (平方米) |
建設 時限 |
備 注 |
1 |
徐淮阜高速(宿州段) 公路建設項目 |
高速公路項 目 |
4.5 |
45000 |
2023- 2025 |
|
2 |
農村宅基地安置項目 |
農房安置項 目 |
2.19 |
21900 |
2023-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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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電所設施項目 |
市政設施項 目 |
0.33 |
3300 |
2023- 2025 |
|
4 |
農產品冷庫項目(原程 山小學) |
一二三產融 合項目 |
0.34 |
3400 |
2023- 2025 |
|
5 |
農產品冷庫項目(村委 北側) |
一二三產融 合項目 |
0.73 |
7300 |
2023-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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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農產品加工項目(小王 莊) |
一二三產融 合項目 |
0.58 |
5800 |
2023-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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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農產品加工項目(程山 東) |
一二三產融 合項目 |
0.27 |
2700 |
2023-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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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村莊規(guī)劃用途管制規(guī)則
規(guī)劃期內在國土空間上進行的各類活動應按照以下規(guī)則進行,確需改變用 途的,應按照國家和安徽省相關規(guī)定,對規(guī)劃進行調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 農田、生態(tài)保護紅線、歷史文化保護線等有關控制線的,按照國家和安徽省有 關要求進行管控。位于村莊建設邊界外的村莊建設用地,在規(guī)劃期內優(yōu)先考慮 按照實際情況逐步撤并,暫時不能撤并的,應保留現狀用地規(guī)模和范圍,不得
擴大。以下為程蔣山村城鎮(zhèn)開發(fā)邊界外各地類規(guī)模。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 220.27 公頃,已劃定永久基本農田 197.14 公頃。永久基本農 田重點用于糧食生產,高標準農田原則上全部用于糧食生產, 一般耕地主要用 于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在不破壞耕地耕作層且 不造成耕地地類改變的前提下,可以適度種植其他農作物。禁止非農建設和破
壞耕作層、改變耕地地類的農業(yè)生產活動。
2.園地
本村園地 5.31 公頃。主要用于種植以采集果、葉、根、莖、汁等為主的集約經
營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農建設。
3.林地
本村林地 22.83 公頃。主要用于生長喬木、竹類、灌木,禁止非農建設。公益
林或生態(tài)保護紅線范圍內的林地禁止改變用途。
4.農業(yè)設施建設用地
本村農業(yè)設施建設用地 6.49 公頃。主要用于建設為農業(yè)生產、農村生活服務的
鄉(xiāng)村道路用地以及種植設施、畜禽養(yǎng)殖設施、水產養(yǎng)殖設施,禁止非農建設。
5 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 58.83 公頃。主要用于城鄉(xiāng)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區(qū)服務設施
建設。
6.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0.51 公頃。主要用于機關團體、科研、文化、教
育、體育、衛(wèi)生、社會福利等機構和設施建設。
7.工礦用地
本村工業(yè)用地 1.57 公頃,采礦用地 25.87 公頃,主要用于工礦業(yè)生產。
8.倉儲用地
本村倉儲用地 1.31 公頃。主要用于物流倉儲和戰(zhàn)略性物資儲備。
9.交通運輸用地
本村交通運輸用地 9.9 公頃。主要用于鐵路、公路、機場、港口碼頭、管道運
輸、城市軌道交通、各種道路以及交通場站等交通運輸設施及其附屬設施建
設。
10.公用設施用地
本村公用設施用地 28.45 公頃。主要用于城鄉(xiāng)和區(qū)城基礎設施的供水、排水、 供電、供燃氣、供熱、通信、郵政、廣播電視、環(huán)衛(wèi)、消防、干渠、水工等設
施建設。
11.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
本村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 0.4 公頃。主要用于城鎮(zhèn)、村莊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公
園綠地、防護綠地、廣場等公共開敞空間。
12.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 0.85 公頃。主要用于軍事、外事、宗教、安保、殯葬,以及文物
古跡等具有特殊性質的土地。
13.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 5.88 公頃。待用地性質明確后可按照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質明確
前,按現狀地類使用,不得閑置浪費。
14.陸地水域
本村陸地水域 32.89 公頃,主要為陸域內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陸地水域,以及 水庫、坑塘水面、溝渠等人工陸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庫禁止改變用途,坑
塘水面、溝渠禁止非農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