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shù)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shù),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shù)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shù)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一、申請修建道路具體流程:
1、提交申請書由交管站審核。各村如果需要立項,第一步要核實該項目是否在預備項目庫內,然后在頭年上半年之前,向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和交通局交管站申報,并且附送申請立項報告,應當寫明工程項目的路線走向、里程和籌資情況、申報道路的基本情況。經(jīng)過鄉(xiāng)鎮(zhèn)初審報告,確定該鄉(xiāng)鎮(zhèn)第二年需申報項目后,把申請立項的書面報告連帶村報告匯總報交管站,再經(jīng)交管站審核后交縣農村公路建設辦公室向上申報。報表中應當注明確?;蝾A備。
2、上報到縣農村公路建設辦公室。收到報告后,在市要求統(tǒng)一申報第二年建設項目時,根據(jù)市定計劃規(guī)模、各鄉(xiāng)鎮(zhèn)申請報告、是否在預備項目庫內及各村的村級公路建設情況等,由縣人民政府組織項目會審,簽署項目到村的規(guī)劃意見后上報。
3、縣人民政府審核。項目計劃下達后,項目下達后,縣農村公路建設辦公室組織專班逐村核定各項目情況,其中包括路線的走向、里程、路基情況、籌資情況及規(guī)劃情況。將核定情況匯總,然后由縣人民政府組織以交通局為主的相關職能部門審定后,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名義將項目以文件形式通知交管站及鄉(xiāng)鎮(zhèn)。
4、工作人員考察通過后開工。項目下達后,各村進行開工準備工作,就緒后向交管站申請,由交管站工作人員檢查路基完成情況、
二、國家征地修路需要的文件:
1、省級人民政府建設用地請示文件;
2、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審查意見;
3、建設用地項目呈報材料"一書四方案"(含匯總表);
4、建設用地申請表;
5、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6、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或其他立項批準文件;
7、初步設計批準文件或其他設計批準文件;
8、地方人民政府關于征地補償安置有關情況的說明。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